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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里面乘電梯 安全隱患不容忽視
作者(zhe):admin2016-07-14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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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近春節,去超市購買年貨的市民逐漸增多,我市各大超市也變得熱鬧非凡。然而,記者近日走訪我市多家超市后發現,超市里顧客使用的電梯存在諸多安全隱患。
【現象1】
孩子坐在手推車里上下自動扶梯
【調查地點】
高新區華聯超市
1月6日8時,記者來到位于高新區平原路南段的華聯超市。記者看到,一些家長將小孩放在手推車中去購物,上下自動扶梯時,孩子仍待在手推車里, 有的甚至還會站在手推車內。“帶著孩子來購物,如果一邊推著手推車一邊拉著孩子,下電梯時很不方便。索性就把孩子放進手推車里。”一位年輕家長說。由于超 市員工沒有制止,有這樣行為的家長不在少數。短短半個小時內,記者就發現三個這樣的情況。
記者在該自動扶梯的出口處看到一個提醒標識:禁止非電梯專用車(尤其是嬰兒車和輪椅)搭乘自動扶梯。盡管如此,在該超市內,記者仍然看到有家長推著嬰兒車走自動扶梯。
超市一位工作人員稱,他們也曾制止過這樣的行為,但沒有效果。“有些消費者比較配合,工作人員提醒后,就立刻停止了這種行為。但有時候遇到一些家長不配合,我們也沒有太好的辦法。”
【現象2】
沒有專人幫助顧客搭乘電梯
【調查地點】
麥多購物中心
當日9時,記者來到位于市文明大道東段的麥多購物中心。麥多購物中心以步行梯為主,幾個安全出口均保持通暢。東南角的出口處有一部自動扶梯,有一名工作人員在這個出口處負責整理手推車。
“這兒的顧客多,我一個人忙不過來,有時候看到家長帶著孩子購物,會予以幫助。”該名工作人員說。此時,有一名帶小孩的顧客搭乘電梯,由于手中 東西多,小孩在上電梯時險些摔倒。“小孩子因為年齡小搭乘電梯必須有成人監護,但有時家長手中拿有東西,會疏忽對小孩的照顧。這時便需要工作人員從旁提醒 或幫助。”顧客李先生說,他希望超市能夠有專門的工作人員協助、提醒顧客,特別是老人和小孩,避免發生意外。
【現象3】
緊急停止按鈕處缺少提示牌
【調查地點】
丹尼斯超市義烏店
當日10時,記者來到丹尼斯超市義烏店。超市的幾部電梯處,均有工作人員協助引導顧客搭乘,電梯的入口處及中間兩側也都設有緊急停止按鈕。
記者觀察到,該超市2樓與3樓之間的自動扶梯中間的緊急停止按鈕被粘上了透明膠帶。緊急停止按鈕用于在緊急情況下時讓電梯停止,乘客可能會因電 梯突然停止而摔倒,因而非緊急情況不能按這個按鈕。工作人員解釋,因為曾有小朋友在搭乘電梯時因為好奇觸動緊急停止按鈕造成電梯驟停,而由于緊急停止按鈕 不能遮蓋,他們只好用透明膠帶將其粘住。“下一步我們會在按鈕旁設置提示牌,提醒顧客此按鈕非急勿按。”該工作人員說,希望顧客在搭乘自動扶梯時能照顧好 自己的小孩,避免因為誤碰產生危險。
相關部門:
電梯安全隱患存在于使用環節,將加大檢查力度
按照國家關于超市自動扶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的標準,自動扶梯之間應設置一個高度不小于0.3米、無銳利邊緣的垂直固定封閉防護擋板,位于扶手 帶上方,并且延伸至扶手帶外緣下至少25毫米,以免造成人員傷害。還要在自動扶梯入口處設置使用須知的標牌,標注內容包括應拉住小孩、應抱住寵物、握住扶 手帶、禁止使用非專用手推車(無坡度自動人行道除外)等警示語。
“自動扶梯事故主要反映出幾個隱患:自動扶梯的質量問題、市民自身的安全意識,特別是人多的時候擁擠造成的危險。”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工作人員向 記者介紹,從源頭上說,電梯生產商在設計上應提前考慮可能存在的隱患,另外需要監管部門加強安全檢查。該工作人員表示,我市各大超市的電梯質量符合國家標 準,安全隱患存在于使用環節,下一步會加大對這一方面的檢查力度。
在使用自動扶梯時引發意外,應如何認定法律責任?河南興亞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建勇告訴記者,在事故的責任認定上,要綜合考慮各種具體情況。“如果 自動扶梯本身質量沒有問題,但存在明顯隱患,即使商場有明確的警示標識,也不可能全部免責。受害人如果是孩子,家長作為監護人,在監護上顯然也是有過失 的。”楊建勇說。